早在2023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就發布了《致2023年高考考生的一封信》,其中提到:開展手機作弊專項治理,配備智能安檢門,手機帶不進、藏不住、用不了,實行“智能安檢”,“無聲入場”,
統一配備文具
。
于是,河南2023年的考生享受了一個大福利,進入考場不用帶文具,每人享用一套“文具包”,包括涂卡鉛筆、鉛芯、中性筆、筆芯、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等,品牌為“
愛好
”“寶克”等。
2023年6月7日,第一場考試完畢,有不少考生吐槽筆的質量問題:要么出墨太多,一出出一攤,要么斷墨,字跡斷斷續續看不清,鉛筆在書寫時筆芯往里縮,用著很別扭,書寫很不流暢。
有一名鄭州的學生反映筆斷水的問題,稱一場考試下來換了4次筆。還有學生說自己用的筆出水太快太多,手都被墨染黑了,寫出的字半天干不了,答題卡被搞得臟兮兮的,寫錯的答案擦也擦不掉,涂也涂不清。
考試結束后,家長、考生紛紛打“市長熱線”投訴。6月8日,鄭州市教育部門表示,他們已經緊急向每個考點配送了數千只新筆,以備學生換用,不過筆的品牌沒有換,因為他們試過了,沒問題。同時,通知相關考點將有問題的筆封存,后期會做鑒定。
河南高考“統一配筆”好不好?
許多人認為它的出發點是好的,因為迄今為止,除了河南,還沒有聽說過哪個省份高考要“統一配筆”,高考“統一配筆”可謂河南省的一大創舉。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作弊”,為學生準備了“文具套餐”,免費給學生使用,這是給考生的一個小小的福利,這樣做可以讓學生規避“忘帶文具”的失誤。
這么多的好處,怎么就最后演變成“統一配筆”的事與愿違?河南教育部門必須面對一個問題:他“統一配筆”的權力從哪里來的?
誰給了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這樣的權力?我們知道,職權法定,招生辦到底是依據哪部法律、哪個法條在執法?這是我最為關心的,因為我沒有找到。
我們常講,權力要有邊界,這樣的權力邊界在哪里?
簡單處理這件事,當然不是不可以,但如果不解決核心問題,相信還會有類似問題發生。
我們知道,公權力旨在規范或恢復社會秩序,其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當公權力需要介入私權利或者說私權利需要救濟的時候,要么是基于當事人的申請,要么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公權力機關必須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才可對私權利進行一定范圍和程度的干預。否則,就易構成對私權利的侵害。執法者往往由于缺乏權力邊界意識,不能準確厘清是屬于公權力范疇還是屬于民商事私權利調整范疇,因而造成對公民私權利的侵害或者對其權利保護的缺位,極易引發新的糾紛。
而行政法存在的目的不為限縮或遏制公民的自由及權利,而在于規制公權力行為,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行政處罰屬于典型的侵害行政,必須嚴格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法無明文規定不得處罰。這就要求行政機關不能因管理需要而自行擴大行政處罰法律規定的適用范圍。因為這會使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在“
切實實施民法典
”的重要講話中指出: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
一個過億人口的大省,一省的教育考試院就可以出個通知
統一配備文具
,這是不是荒唐的事?更荒唐的是這樣的規定出來后,為什么近億人的大省竟然沒有反對的聲音,這是不是值得我們深思?
老爺說得沒錯,但真的是這樣嗎?或許我們要好好反問一下自己。
2023年6月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