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拉姆案”10月14日一審在四川阿壩州汶川縣開庭,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本案,被告人唐某被控故意殺人罪出庭受審。 當地民政部門也公布了對拉姆親人關心救助情況。
14日,來自當地民政部門的消息稱,2020年9月14日“拉姆案“發生后,阿壩州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安排部署兒童保障科、社會救助科按照相關政策及時督促并指導金川縣民政局開展相關救助工作。包括解決拉姆父親三郎甲住房困難、經濟困難問題,以及對拉姆的兩個未成年兒子的關心關愛。
↑“拉姆案”開庭
此案中,拉姆與父親三郎甲的住房被燒毀,三郎甲生活因此陷入臨時性困境。2020年10月6日,金川縣民政局及時將觀音橋敬老院內兩間房屋提供給三郎甲居住。2020年12月8日,縣民政局給予其3000元的臨時救助金幫助解決臨時生活困難,觀音鎮政府安排了公益性崗位解決其經濟來源。
與此同時,當地對兩個未成年孩子也展開了救助。金川縣民政局從“快樂同行”兒童關愛項目中解決了價值4000元的愛心物資,對拉姆的孩子給予關心關愛。在實施義務教育階段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開展助學助困項目中,為拉姆長子唐某某(現年12歲)發放愛心資金2000元,以及600元的愛心禮包。
根據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相關政策要求,金川縣民政局主動對接拉姆親屬和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相關申報材料并及時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進行審批,于2020年11月將拉姆長子唐某某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范疇,按每月900元標準通過一卡通系統發放生活費。
因家庭糾紛等原因,拉姆親屬暫未提供拉姆小兒子戶囗薄和社保卡證件及申報材料,無法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范疇。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編輯 于曼歌